
一看到房屋过户合同上‘无中介自愿交付’的字样,陈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原来他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且支付了5000元佣金,但是到房产局过户备案时,该中介玩起了花样,在合同上写下‘无中介自愿交付’的字样。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记者展开了调查。
多收300多元中介费
找中介买房支付佣金本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陈先生觉得自己的钱出的有点冤。他告诉记者,今年4月,他看中了江宁左邻右里(查看地图)家园一套58平方米的二手房。并且他发现,该房源来自江宁区金箔路一家房产中介。通过中介介绍,他和房主坐下来谈起了房价,最终总房价确定为33万元。“当时中介让我交了5000元佣金,事后我才知道按照南京的规定,中介佣金为总房价的1.4%,也就是4620元。他们就是欺负我不懂,要是事先知道,就不会被他骗去300多元钱了。”吃了个哑巴亏,陈先生很懊恼。
无营业执照竟敢营业
多收钱这还没什么,最让陈先生气愤的是,这家中介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他告诉记者,4月8日,在中介在场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协议。该协议上明确有居间方,且乙方(陈先生)贷款由居间方协助办理。不久后,让他想不通的事情发生了。买卖双方到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在资质证书号码一栏上写着‘无中介自愿交付’。这让陈先生很纳闷:“有中介就有中介,为什么不敢承认。为了弄清真相,我找到中介公司理论。他们的解释竟然是营业执照还未办到。太胆大了吧,没有执照还敢出来骗钱。”他气愤地说。
律师:应退还佣金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该中介的经纪,想知道对方的确切位置,可对方很警惕,“你不用知道我在什么地方,只要告诉我你在哪儿,我去找你就行了。”
随后,记者向江宁区东山工商所反映了此事。该所张所长表示,他们昨天已对该中介门店进行了调查,该店是一家分店,确实没有营业执照。“我们已经责令其整改了。”张所说。
对这一结果,陈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整改是一定的,可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能收佣金呢?对此,江苏钟山(钟山博客,钟山新闻,钟山说吧)明镜律师事务所厉佳律师说:“该中介涉嫌非法营业,应退还陈先生5000元佣金。”
专家:中介市场亟待规范
中介市场的混乱不是一个新话题。在婚介、职介、房地产中介等中介行业中,房地产中介又是问题最多,出了问题祸害最大的中介服务项目。而从这些年的现状来看,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中介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和老百姓的生活联系很紧密。有关部门应重视中介市场的混乱现状,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另外,房产中介自身应该自律,有了好的诚信才能生意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