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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婚房成为爱情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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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千龙网 时间:2008-5-5 11:43:57 点击[0] 评论[]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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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而婚嫁又是从入洞房开始的,住房是婚姻的第一道门槛,是婚姻的首要保障。当前,婚房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学范畴,更与房地产经济发展紧密挂钩。在住宅市场中,以“结婚用”为目的的消费一直占有很大比例。
在日前一场研讨会上,来自天津社科院的婚姻爱情问题专家汪洁教授剖析了当今社会婚姻与住房的一些问题。汪教授认为,目前婚姻与住房的问题存在四类现象。
第一类,没有住房,吹灯拔蜡。把购买新房和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作为完婚的首要条件,达不到自己的满意,就拖延婚期或者分手,把住房作为婚姻的“起步价”,这就带来了许多婚姻与爱情的悲剧。第二类,自力更生,幸福甜蜜。注重人品,把人品好作为择偶的首选,只要人品好,夫妻情投意和,房子小一点、差一点,甚至租房,也不影响结婚。他们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逐步解决住房问题,风雨同舟中,让婚姻的生活更甜蜜。第三类,吃老啃老,没完没了。过分依赖父母解决住房,特别的依赖男方的父母解决住房。使一些父母倾其一生的积累,也难以解决,造成了很大的心身压力;或让父母花光积蓄,晚年生活拮据、凄凉;或依赖父母还贷,债台高筑,不堪重负;甚至有的为了结婚让父母腾出住房,使父母生活不安定、心情不畅,质量下降。第四类,不能兑现,分手再见。因婚后不能履行住房承诺而离婚。结婚时虽对婚房不满意,但期待婚后当事人履行承诺解决理想的住房,因房价上涨、家庭生活变化等多种原因难以兑现,不顾感情、家庭责任和客观条件,就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带来了一系列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而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却是复杂多面的。一是陈旧的传统观念造成解决婚房以男房为主,没有全面体现男女平等;二是父母为儿子建家购房应该责分,无论自身条件如何,也要应撑而为之,形成了子女过分依赖,不利于独立自强。三是物质至上,世俗功利。一旦达不到愿望,就抛弃了感情。丰富的物质生活增强了人们的功利化心理。在现代化生活中,物质生活的起点、水准不同对今后家庭生活有极大的影响,许多青年极想拥有经济的独立自主,在社会生活中展示自我,获得较高的认可和地位,想通过家庭、婚姻这一捷径获得物质生活和工作事业的高起点,因此,现代物质文化的发展也带来了婚恋中的世俗性和功利性。四是以我为核心,贪图享受。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家庭自身的条件,一味追求自己的安逸舒服。五是房价不断上涨,影响购房结婚。一般工薪阶层收入与房价不成比例,使婚者难有其屋。
汪教授认为,解决婚姻与住房的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应通过政府、房地产商、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汪教授还提出了一些解决建议。
第一,改变陈旧的传统观念,男女平等,共筑家园。解决婚房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责任,女方不应受过去那种“嫁汉住房吃饭”观念的影响,把自己放在从属地位,应当承担婚姻主体的责任,夫妻共同建家,同享幸福。作为子女应把解决婚房看成是自己人生的课题,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不能一味依赖父母,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父母的辛苦之上;作为父母帮助子女解决婚房,应该量力而行,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独立意识。
第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择偶时看人品、重感情,讲道德应当成为青年们的共识;不应当把婚房放在感情之上。在婚房的定位上不要一步到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租房、贷款买小房,逐步完善的步骤,克服攀比心态、贪大求全的心态。
第三,房地产开发商除了有市场竞争的理念外,还要增强社会的责任感,把为适龄青年提供买的起的婚房,让他们有家庭归属感纳入企业的经营理念。因为,从社会学角度看,婚姻不单是个人行为,同时还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否在住房的设计上多元化、实用性强;是否考虑对结婚购房能够给予优惠。
第四,政府为解决结婚用房可专门制定建立青年公寓的规划,如在建房用地、银行贷款等方面制度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社会上要树立起男女平等、共建家园、自强自立解决住房为荣;依赖父母、啃老靠老、盲目攀比、追求享乐为耻的风尚。各新闻媒体、舆论工具要广泛宣传好经验和先进的典型,为解决好婚姻与住房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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