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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5 11: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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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条 |
我市各区、街道、社居委和市直相关部门创造性地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相关单位和居民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密切配合,全市仅城区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3万平方米,实现了“零补偿”条件下的“零事故”“零冲突”。同时,坚持拆违与拆迁相结合,以拆违带拆迁,有效推进了重点项目地块的拆迁。
在第一阶段的大拆违中,我市始终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查处违建的全过程,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政策,使广大群众提高认识,把握和理解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和鞭策正反两方面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查处违建的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共发放《致市民一封信》20万份,张贴宣传标语、通告1000余处,悬挂宣传横幅4000余条,在交通要道和客运站设立大型公益广告50多处;还登门入户进行宣传。成立了由街道干部、村居干部、执法队员组成的大拆违劝导宣传队,走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和做拆违重点户的劝导工作。
其次是摸清家底,为查处违建提供基础数据。建筑物普查和违法建设自查工作是依法查处违建的首要一环。各区(开发区)在普查过程中,对建筑普查和违法建设自查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违法建设一律公示,以确保普查质量。市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多次组织市规划、房管、土地、监察等部门分别到各区(开发区)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同时,及时开发了建筑物普查系统软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将普查结果进行录入。经过4个多月的工作,基本上摸清了家底,建立了纸质和电子2本台账,纳入了监管。
三是协调配合,为查处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被拆违经营户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期间住房保障的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出台了《芜湖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公安局出台了《芜湖市公安局预防拆违行动中发生群体事件及拆违行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市信访局出台了《芜湖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我市还做到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形成了强大的带动力。市直各部门、驻芜各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所在区的统一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人大办率先拆除了门面房,在全市引起了很大震动。在此带动下,市政协办、市科技局、体育局等积极自拆门面房,市卫生局、教育局等积极组织二级机构自拆门面房,芜湖仪表厂、芜湖纺织厂等企业自拆门面房,武警芜湖市支队、皖医二附院等驻芜单位也积极自拆门面房。广大市民群众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带动、影响下,纷纷响应,五一广场大唐中介等一批个体工商户自拆了经营多年的门面房,使拆违高潮不断掀起。 |
| 责任编辑:左 |
| 来源:芜湖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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