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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个城市建廉租房制度住房保障温暖寻常百姓
http://wh.ahhouse.com 时间:2007-9-4 8:45:21 浏览人数: 我来说两句()条
    来自建设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89.3%;2007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框架,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一定改善。 

    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明确任务,筹集资金,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已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 

    在北京、上海、河北等地,凡申请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据河南省郑州市廉租办工作人员介绍,到2010年,郑州市预计将有1.5万户能够享受到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约占城市人口的1.5%。 

    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和45个县(市)全面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剩余的7个财政困难县也将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实施。全省累计已有2.9万多户最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约占应保家庭的9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政府关注民生、关注低收入者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精神。” 

    伴随着廉租住房建设步伐的加快,廉租住房制度也不断走向完善。近年来,在国家陆续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及其配套细则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都把廉租住房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廉租住房首次被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并且对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和资金来源等做出了明确规范。 

    刚刚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会议明确给出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政府有责任帮助住房比较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基本的居住需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城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有关的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为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廉租住房制度总体上覆盖面还比较小,廉租住房房源普遍紧缺,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但随着廉租住房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感受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温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说。

责任编辑:左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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