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h.ahhouse.com |
时间:2007-10-18 9:45:20 |
浏览人数: |
我来说两句()条 |
昨日(10月17日),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张琪表示,对于第二套住房工商银行倾向于以“户”为认定单位。而对于此前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即使已经还清了贷款,再次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将被视作第二套住房,不能再享有“首套住房”的优惠措施。
在上海出席“零售银行业论坛2007”时,张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发表了上述言论。对于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张琪没有透露,她表示,目前工商银行正在同其他另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协商新房贷细则,估计不久就会出台相关细则。
近几天,新房贷细则出台成为令人关注的焦点,目前在所有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只有光大银行明确公布了新房贷细则,此外交行、华夏银行、建行先后对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做过解释,对于房贷这一敏感话题,各家商业银行显的都很谨慎。
|
| 责任编辑:左 |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
 |
相关咨询 |
|
 |
论坛精华帖 |
|
图片新闻 |
|
|
|
|
芜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芜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芜房网及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芜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芜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芜房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芜房网联系。 |
|
|
|
|
|
|